经过了许多,到最后还是F最好,还是闺中密友最好.
小时侯的我,还是个混沌小女孩,啥都不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友谊,不知道什么是友情,更不知道怎样去做别人的朋友. 一切一切都在混沌之中,懵懂之中.
到现在我依然清楚地记得是她教会了我什么是友情,什么是友谊,怎样去为自己的朋友做一些事. 她是我初中的同学,也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刘茜. 我还记得初一的时候是要军训的,而我呢,是个不能离家,不能受苦的女生,因此我想尽办法逃脱,想尽办法做逃兵.最终我还是成功了,我装病,老师见了无可奈何让我爸爸来接我. 回到家,我被骂了一顿,第二天还是被送回去. 后来我才知道,当时我的新同学都不喜欢我,都说我不好,就这样就回家了. 在我和刘茜成为了好朋友后,她告诉说她当时真的很讨厌我,因为我回家了. 她又说开学后,和我相处久了,她渐渐发现我的性格和她的很合得来,很抵死,很过瘾.所以她也就慢慢地喜欢上我了,也开始和我做朋友了. 到最后,全班的同学都知道我和她很要好. 就连初三那年我被”抓”到另一个班,放学时我们都还是一起走回家的. 就连她的奶奶和她的爸爸都知道我的名字. 就连我妈妈也都很熟悉她.只要她和她爸说和我出去,她爸都是会放行的.
初三那一年,眼见就要分开了,要到不同的学校读高中了. 有一天,我和她一起回家,当到我家大院的门口要分手的时候,她对我说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她说:”不如,我地以后都常联络咯,有时间就再一齐出街咯. 我想同你做死一世F啊.” 我当时真没有想到她会这样认真地对我说这些话,我一开始真的不知怎样回答,就说:”啊?这样啊?” 她就说:”不好吗?” 直到那个时候 我才反应过来,我就马上说:”好,当然好啦.” 就是她的那句话让我第一次对友情、友谊、朋友作出了最深的思考. 也是因为她的那句话,我下定决心不管以后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和她做最要好的朋友. 我知道我不能失去她,她是我这辈子第一个真正的朋友,在她以前的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过了就不记得了,也不值得一提了.
很奇怪,我和她是很要好,但是要是有人问我,我和她是怎样成为好朋友的,说实在一点,我真的就答不出,因为我一点都记不起我和她从相识到相知再到现在的相通是一个怎样的过程.事情都太琐碎了,琐碎得让人不会去在意,不会去记住. 我和她能那么要好,除了我们之间的互勉互助外,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能互相迁就.她是一个很会迁就别人的人. 她做人处事都非常圆滑,所以她不乏朋友,也因此,她的交友面非常广. 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和她做朋友的原因. xinnie说觉得我是个很会想的人,想问题很成熟,其实这些除了有赖于我妈妈的教导外,还有的就是受刘茜的影响了. 我相信要是xinnie接触了她,会发现其实刘茜比我所想的更成熟. 的确,我受了她不少的影响,从前我不喜欢看书,是她让我爱上看书,可以说,是她让我有了不一样的人生.
我很爱她,真的,就是那种淡淡的朋友爱. 每当我想起她时,心里总是暖暖的,再想想她的性格,我就会忍不住地会心一笑,她啊,太过瘾了. 我们一起度过了五个春夏秋冬,一起度过最快乐的日子,也一起度过不开心的日子.我们一起分享快乐,也为对方分担忧愁. 我最记得一句话:朋友都是拿来连累的. 我和她都非常信奉这句话,因为我们都深知,只有真正的朋友才会不嫌弃对方的缺点,才会不厌其烦的帮助对方. 我跟xinnie说这句话,还被她说我悲极.她真是个可爱的小白痴. 难怪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啊! 真希望能和刘茜做死一辈子好朋友!
其实,我的挚友并不是很多,我想该说说我的”男朋友”了. 我有很多”男朋友”,但其中只有一位是我认为最值得交往的,他就是——韩旭至. 用普通话读他的名字,还真会以为他很”含蓄”,其实他是最不含蓄的那一个. 我和他成为好朋友并非偶然. 可以说,我一开始便是有心要和他成为好朋友的,我一见他就喜欢上他的性格了. 因为他不但性格过瘾,玩得来. 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很有内涵的人,他懂得很多,虽然不可以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绝对可以说是一个博览群书的人.他的理解能力很好,记忆力也很好,也很会想事情. 每次我和他闲聊总能有所获. 相对于杜文正的夸大其词,打肿脸充胖子,他要实际得多.这也是我为什么那么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原因. 和他一起我不会有忧愁,不会有伤心的事,只会感到舒坦,舒心和快乐. 他的古灵精怪总是让我的生活变的多彩. 他经常讲一些很逗的话来吸引别人的注意,然而通常我就是那个一个最先被吸引过去的人. 我和他可以说是恶搞二人组. 我和他都喜欢尝试新的东西,尤其是那些别人不敢去尝试的东西,只要我说参与,他就觉得吃了定心丸一样,然后我们两个就一起出动.虽然每次都是他在恶搞,而我只是在一旁立威附和,但是感觉就是刺激.我和他都不敢单独行事,只有两个没胆的走在一起,才会有天大的胆子. 只要有他在,我就不害怕,只要有他在,我就不怕事情得不到解决. 和他做好朋友是一件幸福的事.我真的很想和他最一辈子的好朋友.
讲了两个国内朋友,也应该有个”外国朋友”咯!! 其实,她不是真的就是外国人, 只是她身处英国. 她不就是我可爱的小白痴——xinnie咯. 我和她的认识实在是缘分. 虽然一开始是因为杜文正的关系才会和她相识的. 但是那也是一种缘分啊. 因为她在英国,而我在中国,所以相处的时间很少,没有什么见面的机会,但是我和她竟能成为要好的朋友,真是奇迹啊!!!!!~~~~ 好感叹啊!!!~~~~ 好震撼!!!~~~ 她是个很温顺,很温柔的女孩子,在她身上我看到人类最纯真的一面. 她心地善良,但就是有点白痴,总喜欢钻牛角尖,而且钻了就不会出来了.整天都是这样,真想问她到底累不累!!! 那么爱钻!! 我很喜欢和她相处,因为她没有什么城府,很好相处, 和她相处很舒服,真的很舒服. 除了舒服,我再也找不到更好词汇来形容那种感觉了. 和她相处就好像躺在一张非常非常柔软的毛毯上一样, soft!!! 我觉得和她聊天是一种放松,因为我不用去多想什么. 她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我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总是想告诉她.但说实在一点,她不是一个好的安慰者. 因为她是个小白痴. 嘻嘻!! 可爱的小白痴. 真希望在今年的暑假里能见到她,和她一起出去逛街啊什么的. 好想你啊!!! 小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