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31, 2006
王+元=玩
玩耍就是在遊戲,使自己心情輕鬆愉快。有時玩又給人以兒戲、戲弄的感覺,就是用不嚴肅的態度來對待。
這都是一般的想法,但是對於我,玩這個字有著其它的意思。我是個很貪玩的人,什麽事情都會以很好玩的心態去對待。這不是因爲我是個喜歡兒戲的人,只是我認爲有些重要的事情與其把它想得太複雜還倒不如把它看得“有趣”些,即使是再難的問題,我覺得只要心態能過去的話,任何人都是可以完成所謂難以完成的任務。我縂覺太過緊張一件重要的事情,反而會給自己來帶很多不必要的壓力,也許因此而沒能發揮到自己最大的潛力。
而另一個方面,我認爲玩不是件簡單的事情。真正意義上的玩是需要人的腦力和體力共同作用的,是真正的全身心的運動。所以,每當我對我的朋友說這件事挺好玩啊。他們的反應都是驚訝的,然後都會有相似的答案:“你覺得很好玩嗎?我不覺得啊!”我懂他們的意思,但是他們並不了解我的想法。他們都認爲我的態度很兒戲,似乎一點都不重視。其實他們都錯了,只有真的撩起我興趣的東西我才會認爲它是好玩的,而我所謂好玩的意思是說這件事很值得我去思考,值得我去推敲,值得我去“殺”我的腦細胞。也只有真的是我認爲好玩的事情,我才會全身心地去做,而且還是做到最好的那一種。所以我並不是那種以兒戲態度去對待事情的人。
其實就像廣州方言常說的,有些人很喜愛某种東西,像車迷,我們會說他們是玩車的人,像喜歡古玩的人,我們會說他們是玩古玩的人。“玩”認真的看起來其實就是王+元。王,表達了人們對某种的東西熱愛的程度,都把它當成了心中的王了,也就是最寶貴,最珍惜的東西。對於車迷們,他們的車是他們的心中的王,古玩迷們認爲古玩是他們心中的無價之寶。而元,則表達了人們對於他們所愛好的東西的投入,元就是錢,不管多貴,車迷們還是會爲了自己的寳驅不惜花費天文數字,古玩迷們爲了拿到自己的心頭好也不惜以千金換取。所以我認爲別小看玩這個字啊,它的學問可多著呢。
同樣,就是因爲我覺得那件事是值得我去做的,撩起了我的興趣我才會說它是好玩的,也只有這個時候我纔是真正的認真起來。
Wednesday, August 30, 2006
老師的高考贈言
Tuesday, August 29, 2006
購物
從前,購物只是人們到市場或其他賣東西的地方購置自己生活所需的物品。隨著科技與經濟的發展,還有人們的意識地不斷轉變,漸漸地購物已不再是從前的那樣單純了,而是逐漸地變成人們生活中的一種娛樂,一種享受。
生活中都廣泛地流傳著這麽一個説法,購物SHOPPING是女人的專利,愛購物是女人的天性。因爲就一般而言,男人們都不會隨便出門購物的,他們都是有目的的,當他們達到目的后便會還不猶豫地扭頭就走不會多停留一分一秒。而女人們則不然,她們可以在漫無目的情況下逛一整天的街,就算她們有目的有目標在完成后也不會立馬就走人。
女人就是喜歡在街上磨蹭。尤其是當她們有錢沒地方花,有時閒而沒事干的時候,逛街便成了她們花錢花時間的好事。又或者是當她們生氣又沒有人來給她們罵的時候,瘋狂大購物便成了她們發洩的最好途徑。女人啊,天生就是購物的動物。
說到購物,人們去得最多的地方就得數super market了。super market 的魅力真的是無法擋,不管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喜歡逛super market,都捨不得離開它。 吃的、穿的、用的、玩的通通都能在super market裏面找到,而且同種產品還會有不同的SIZE,不同的品牌、不同的包裝。記得曾經看到過一篇調查,調查報告顯示,就算是平常不怎麽喜歡購物的男士們只要走進了super market他們最後出來還是會拿著一大堆要買的東西。這份報告還顯示,不管人們是否有任何的購物目的或目標,只要在super market裏面多轉30分鐘,肯定都會有“意外”的收穫。
其實,有錢又有時間的話,購物真的是挺開心的,雖然是累但能買到自己中意的東西感覺是很好的。所以說啊,購物已經成爲現代都市人的一項娛樂了。
Monday, August 28, 2006
明信片
仍能清楚地記得,小學的時候我就開始喜歡上了郵票,但是一直都沒有什麽集郵的習慣,原因有很多,其中就是因爲花費實在是太大了。至於明信片,我就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從啥時開始喜歡上的。
明信片,小小的一張硬皮紙卻有如此大的魔力,又
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其實,我想我被它吸引的原因也許就是因爲它的SIZE,比較輕便,麻雀雖小而五臟俱全。用明信片來作信件,可以在上面任意塗鴉,隨意揮筆書寫,一張小小的卡片有了你的字跡,有了信的内容,有了郵票也省了厚重的信封,更重要的是小小的一張卡片包含了你對收信人深深的情誼。
我喜歡收集明信片,喜歡收集友人從遠方寄來的那張小卡片。喜歡明信片上面的郵票和郵票上的郵戳,喜歡朋友們的筆跡,喜歡那些不管美丑的字,喜歡甚至是迷戀上收卡時的那份喜悅。
最近收到了我EX從歐洲寄來的明信片,雖然數量並不多,只有三張,但已足夠我興奮得了。雖然,是我在之前要求他寄給我的,但是我沒想到他真的就寄給了我,這份驚喜更是讓我喜悅無比。當我把這些告訴我的女性朋友的時候,她們的反應都是一樣的特別,都有著同樣的回答:“你真坏啊!”我說我咋就坏了呢?!她們的回答驚人的一樣:“你這樣要求人家,不就是要讓他在旅行的過程中每時每刻想著你嗎。”我這才恍然大悟,畢竟這不是我的初衷,我想要的只是我的明信片,而沒有想得那麽仔細。真高興最終他還是寄了給我。
看著明信片上的字跡,看著上面的郵票和郵戳,我不禁想到,的確小小的明信片裝載的是多麽大一份情誼啊。是朋友在旅途中想念你的證據,是情人在旅程中向你表達他的思念與對你的愛的一個憑證。雖然我的EX寄來的明信片更多的是履行自己的諾言,但是我知道要是沒有那樣的情誼是不會落下這樣一個諾言,更不會盡全力地去履行的。
小小的明信片讓我想了很多,讓我明白到它的存在的必要與其存在的深遠意義。
路口
今天因爲要拿畢業証和檔案,所以要回去那個“久違”了的學校。和往常上學一樣,到對面的馬路的車站坐一個站的巴士,下車后過了馬路便是進去學校的路口了。
我的學校並不在路邊,一般而言,囘校是分兩段路的,一段是坐車的路,另一段則是步行的路。看著那個我走了三年的路口,看著路口前的交通燈,想著過往的事。看著繁忙的路口人來人往,有趕著上班的上班族,有剛喝完早茶正準備去市場買菜的老人家,有結伴同行的小學生在嘻嘻哈哈地嬉鬧著。
站在路口看著交通燈,看著過往的人群,心中不禁在想:曾幾何時,我也和他們一樣,一樣地“灑脫”,一樣地不留情,一樣地習慣了這熟悉的路口。但是,到了今天我意識到,在往後的日子裏我將很少有機會再走這一路口,再過那條馬路,再等待那裏的紅綠燈了。心中不禁有些感嘆,就這樣便過了三年了。從不習慣走這條路到今天的捨不得,原來人對萬事萬物都會有感情的。只是人們一般都沒能夠意識到,只有當他們即將或已經失去的時候才會知道原來感情已經如此深厚,是習慣蒙蔽了人們的心。
再一次走在這條路上,感覺與從前大不相同。從前都是在趕時間,趕著早點回到學校,一路上又是買吃的又是買喝的,忙得不知所以。而今天我已不再是那裏的學生了,我回去也不是爲了上課,心情輕鬆多了,步子也稍有減慢了,沒有了從前的匆忙。優哉游哉地走在路上,沒有書包的負擔,也沒有時間的催促,一副悠然自得的樣子。
雖然這不是最後一次走這一條路,能走的機會還有很多,只是是否能真的完全地走著這條路就真的很難講了。
Sunday, August 27, 2006
愛上“孿生兄弟”
寫作的定義可以很抽象,也可以很具體。寫作可以表達為作家級的寫作,也可以是具體到某一篇文章的寫作。
要想成爲一位作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是寫作也不是作家們的專利。每個人,不管文化程度如何都有寫作的能力。記得第一次接觸所謂的寫作是在小學的三年級,那時的教材就開始要求學生學習如何去寫作文。我仍能清楚地記得那段苦日子,不知怎麽的,我就是不知道啥是作文,也不知道為啥就要寫作文。所以就更不知道怎麽寫才算是寫得好,也不知道怎麽去堆砌詞句來修飾自己的文章使之變得更更有血有肉。反正就四個字:懵懂無知!
探索之路永遠是漫長而艱辛的,然而沒有明燈的探索之路就更是艱難前行了。記得從前大人們都這麽說的,只要多看書,多積累,多寫和多修改自然就能寫出好的文章。問題是,我該看什麽書呢?中國的四大名著嗎?該積累什麽呢?好詞好句嗎?在我看來所謂的四大名著都是些讀不懂的、煩悶的、長篇大論的厚重書籍。就算到了今天,我也仍然沒有看過其中的任何一本,因爲對它們就是興趣缺缺。而積累好詞好句,是有積累啊,但就是怎麽都用不上,我心裏就嘀咕,既然是如此,我又何必苦苦地去積累呢?!
在掙扎了3年以後,我升上了初中,遇見了一個准變了我對寫作和對看書的態度的人。她既沒有教我怎麽寫作,也沒有教我怎麽去看書,該看什麽書。但就是她撩起了我對看書的興趣,她用行動告訴我其實看書是一件多麽有趣的事情,是她無形的引導教會我怎樣去選擇適合自己看的書。在看書的過程中,我獲得了很多,有了很多不同的體會和感悟。從喜歡看瓊瑤的《還珠格格》到今天喜歡看《蘇菲的世界》、周囯平的散文集,這是一個多麽漫長的“旅程”啊!
隨著年齡的增長,知識面的拓寬,當然也有了老師的諄諄教導,我慢慢地就喜歡上了寫作,也終究明白了何謂寫作,爲何要寫作。讀了如此多的名家手筆后,我漸漸地發現一篇有著華麗的詞藻和誇張的表達的文章並不一定就能得到大多數人的喜愛,有時僅僅是生活中的一些樸素的言語,平實的表達反而更能獲得人們的共鳴。讀者能讀到美的詞句固然開心,但是能讀到僅用簡單的言語就能表達出真情實感的文章更是一種無比愉悅的享受。
每當我看到一些漂亮的文章時,心情自自然然就會好,看到好的文章總會有一種愛不釋手的感覺。然後就會有能和作者一樣寫出這樣好的文章的想法。這樣就刺激了我寫作的欲望,也就這樣讓我愛上了寫作。到了今天,或許我寫的文章還是很粗獷,不夠細膩,但是我認爲寫作的最本質不僅僅是供讀者閲讀,更多的是要表達寫作者的心情、想法和主張。古人云:文如其人。就是説:作者是怎樣的人,有什麽樣的想法都能從他所寫的文章讀出來。所以,到了今天,我明白了,寫作是爲了表達自己的情感,告訴別人自己的想法或是主張,文章是一種傳遞信息的載體。
每個想寫好文章的人,都應該先當一名優秀的讀者開始,正如餘華所說的:每個寫作者同時也是讀者,寫作者必須重視自己讀者的身份。其實,大人們的説法是沒有錯的,只是他們說得並不具體而已。他們所說的多看書,多積累是有道理的,是對的。只是他們沒有能夠清除地告訴我們該如何去積累,該積累的是什麽。通過讀書,讓我明白到其實所謂的積累,並不是簡簡單單地詞語積累或是句子積累,而是文章的表達方式,表現手法,文章的結構,寫作的邏輯順序,詞語的運用等等的高深學問。所以說,讀書是寫作的基礎,是寫作的前提。
因爲喜歡看書,讓我喜歡上了寫作。寫作實實在在的是一種樂趣,是一種自娛自樂的樂趣。你可以天馬行空,也可以實話實説,在寫作的世界裏可以任由你發揮,所以寫作是一種自由。
我愛自由,所以我愛看書,也愛寫作。
Saturday, August 26, 2006
簡單的關係
今天,我和媽媽一起去光大花園探望媽媽的老朋友。坐在巴士上,自自然然地開始了天馬行空的發呆旅程。眼睛習慣性地透過車窗往外看,目光沒有任何的聚焦。當巴士又一次停站的時候,我的目光也跟著停下來,下意識地往對面馬路的車站望去,只見對面馬路的車站也有巴士在停靠,隔窗望著對面巴士的一位男乘客,與此同時他也在看著我。這時,我在想,也許有一天我和他會有相識的機會。
想到這裡,我便想起西曾經跟我說過這麽一句話:其實世界真的很小,每兩個人都會有一個共同認識的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許就只是隔著一個人。原來人的關係是可以如此的簡單,也因此,要真的算起來的話,每個人都在關係中,每個人都是人際網絡中的一個部分,都可以是其中的一個“樞紐”或是中心。
中國人都相信緣份的説法,認爲人與人之間都有命中注定的遇合的機會。那麽,我想所謂的緣分就是這麽一回事了。緣分可以解釋很多抽象的事情。能在同一個班與這麽多位同學一同學習是一種緣分;能在現實的生活中找到那個能和你無所不談的摯友是一種緣分;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能和自己相愛的人是一種緣分;能在虛無的網絡世界裏找到可以暢談東西南北的網友是一種緣分。一切簡單的關係似乎都來自于緣分,人與人之間有了緣份便有了關係。
看著那位乘客,我在想,要是有了緣分,或許今天我們還是陌生人,等到明天我們也許便會成爲朋友。就算明天不是,後天也不是,但我相信縂有一天我和他不再是陌生人。
因爲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是如此的簡單。






